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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赛细则***Flash(动画)春节联欢晚会暨设计大赛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登记备案***
节日
2008动画春节联欢晚会设计大赛细则

 

节日

 

指导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市场司

 

主办单位

中国互联网协会

承办单位

互联星际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天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播网站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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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办院校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动画系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信息艺术设计系

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
上海电影艺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
 
 
 
 

 

一、 大赛作品征集、评选播出和颁奖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2007年08月30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2、入围作品公布时间:2008年1月20日


3、首播:2008年2月6日(年三十)


4、重播:2008年2月7日-5月7日


5、评选时间:2008年2月6日-3月6日进行网上投票,2008年3月7日-3月14日专家评选


6、评选结果将在2008年动画春晚颁奖典礼上公布,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二、大赛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可大致分为:

小品类 笑话类 相声类 歌曲MTV类 歌舞类 搞笑类 游戏类 剧情类 其它类等

 

三、大赛主题和作品风格要求:

主题:奥运、欢乐、梦想

2008年正值北京奥运年,因此本届大赛特别鼓励体育题材和奥运题材的动画作品和游戏设计参赛,用动画为奥运会呐喊助威!

作品主张自由创作,充满创意和活力,突出“奥运、幽默 喜庆 和谐”元素,以“制造节日的喜庆欢乐”为目的,风格不限,倡导原创,鼓励出新出奇,要求内容幽默、活泼、健康,能够让人们在节日里开怀一笑。

 

四、大赛作品要求:

1、大赛面向所有专业和业余动画设计单位和个人

要求参赛作品为参赛者团体或个人的原创动画作品(未在其它媒体上发表过),作品时间长短不限,作品除创作者署名,不得包含任何形式的广告和商业内容及任何外部链接,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2、原创性

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参赛者同意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比赛举办者不受损失。

3、作品制作软件:

动画制作所需软件和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由参赛选手自备。

4、作品尺寸

640*480像素、 24 帧/秒,每位作者可同时提交多个作品。并附动画作品截图(尺寸:120*90 格式:jpg 大小:10K以下)。设计作品画面构图最好不要用上下“遮幅”(也就是最好不要使用宽银幕的效果,不符合晚会特点,影响观赏效果)。

5.“春”字LOGO标识

参赛者须统一在参赛作品右下方加入指定的“春”字LOGO动画标识,具体位置为:距离右边线和下边线各20像素

6、提交作品源文件

要求参赛者提交作品的同时提供源文件(FLA和SWF文件),以满足整场晚会导演编排的特殊需要和满足源文件输出成AVI,便于电视和网络播放。

*作品设计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请参照下载RAR压缩文件中报名表中的说明。

7、没有源程序或源程序不符合者均没有获奖资格。

8、作品须严格保密(集中在春节其间统一播出)

请创作者处理好参赛作品递交前的作品保密问题。为避免参赛作品因提前公开而存在先入为主和网友先后打分的现象,确保比赛的公平性,所有参赛作品都须经过(1)电子邮件(E-MAIL)或(2)邮寄的方式递交。参赛作品一经上交,组委会将对每一件收到的作品给予回复确认。 未经组委会同意,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所造成的纠纷负全部责任,并保证组织比赛的各方不受损失。 如经发现某作品此前发表或公开展示过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9、对参赛者和作品的推广和宣传

在赛前赛后和赛中,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些创作者进行采访和拍摄,以利于对作者的推广和宣传,请下载报名表后认真填写(包括联系电话、地址、作品名称、作品说明、创作感想等详细信息。)传到大赛指定信箱。

10、参赛者须在官方网站WWW.ChinaJie.com 下载 参赛报名表格和相关素材,每份参赛作品均须填写一份参赛表,注明参赛类别和完整的作品简介,附个人简历一份,两寸照片一张。 创作后的作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统一递交到下列地址:

(1)E-mail: dhcw@vip.sina.com
(2)制做成电子文件采取特快专递的方式(或亲自送到)邮递至以下地址:

石景山区西井路17号诚海大厦507室 邮编:100043

动画春晚组委会

信封上请注明:动画春晚设计大赛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请创作者自己保留备份,凡要求退稿者,须在每幅作品参赛表上注明,并需通过邮局邮寄30元到组委会作为参赛作品特快专递退稿费。

 

由“FLASH”组成的“春”字(注册商标)为大赛指定LOGO

 

 

五、大赛奖项设置

1、年度大奖

2、最佳幽默奖

3、最佳创意奖

4、最佳设计奖

5、最佳编剧奖

6、最佳音乐奖

7、最佳配音奖

8、最佳节日游戏设计奖

9、观众、网友最喜爱的作品奖

10、优秀作品奖

11、入围奖

*以上奖项的奖杯、证书和奖金均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和大赛组织者联合颁发。

*以上所有奖项中,如有涉及到奖金的获奖者,所得税自付。


六、评委

由学院/网络/广电/动画界专家学者/政府领导/企业高层管理者/观众或网友代表组成。

 

七、 大赛相关法律问题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认的道德规范。

2、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负责;参赛作品不得违反知识产权;参赛作品涉及的使用其他音乐或素材等资料应注明出处和来源,相应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负责;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由此发生的法律纠纷由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并负全责;并保证比赛举办者不受损失。

3、主、承办方充分尊重作者作品版权,对于入围作品、获奖作品以及FLASH动画春节联欢晚会选用的作品,其作品使用权和版权归主、承办方和原作者共同所有。

4、对于所有参赛作品,参赛者同意主、承办方拥有其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主、承办方可以任何形式将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不另付酬。

5、作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赛即代表完全接受大赛条款。

 

八、 参赛选手义务和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有义务配合大赛的宣传工作,包括接受采访、不得发布不利于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大赛评委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言论等;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可信。

2、为增加晚会的可看性和趣味性,最大限度发挥晚会作用和尊重作品创作,在晚会播出之前,参赛者不得向外界透露和公开展示其作品内容,否则视为作品无效。

3、对于选用本网站公布的创作素材的FLASH动画创作者,除使用素材提供者声明免费提供的素材外,如作品入选获奖或被传播获利,素材提供者亦有权获得应有报酬,具体比例和有关细节按相关法律或由素材使用者与提供者协调商定。

4、请选手尽量不要赶在作品截止日前几天上传作品,一来易造成网络拥堵,二来同时收到大量作品会给整台晚会的编排造成不便,影响组委会对作品的推敲和作品本身的表达;这样对选手是不太有利的。

 

九、 大赛条款解释

大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010-88794320 62961021 81899100 车小姐 李小姐

咨询QQ:495517286 MSN:kj315@hotmail.com

E-mail:hltx@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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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人民网 新浪网 TOM网 腾讯网 网易 YAHOO中国 搜狐网 新华网 中华网 磊客网

中国新闻网 263 PPLIVE Channel(V),中国 北京电视台 北京人文奥运研究基地

中国网友报 新京报 北京娱乐信报 中漫网 闪客剧乐部 模特酷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动画系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信息艺术设计系 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 上海电影艺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

北京科学技术美学协会 中华动漫产业工作委员会 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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